為進一步推進喀什地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確保地區前期清查建庫階段性工作質量,為下一步普查工作提供有效保障,自治區污普辦一行于2018年7月28日抵達喀什,對喀什地區開展為期四天的污染源普查質量核查工作。
自啟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以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喀什地區12縣市及喀什經濟開發區相繼成立普查機構,配置普查人員,嚴格貫徹落實、扎實有效推進各項工作,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2018年7月28日至31日,朱海涌(自治區污普辦技術組副組長、自治區環保廳監測監察處副處長)同志等一行3人,在地區污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地區環保局局長項陽同志的陪同下,對喀什地區展開普查質量核查工作。
本次質量核查工作中,抽取12縣市及喀什經濟開發區清查表進行審核;選取喀什市作為抽查對象,開展現場核查。自治區污普辦對全地區階段性工作成果作出評估,對其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的具體要求作了進一步講解,為后續普查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本次污染源普查質量核查工作內容突出、成效顯著,在充分調研喀什地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基礎上,給予喀什地區嚴格貫徹落實自治區統一部署以充分肯定。同時著重強調,各縣市及喀什經濟開發區政府是落實好、貫徹好自治區統一工作部署的責任主體和有力抓手;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是打贏環保攻堅戰的關鍵環節之一,要真抓實干、層層壓實、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嚴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好這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