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規劃實施單位是規劃選址、實施、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信息公開的主體;規劃實施單位進行環境影響公眾參與的過程中,應當公開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征求公眾意見。規劃實施單位對所發布的公示信息內容負全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2022年7月21日,受鄯善工業園區(鄯善石材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承擔了新疆鄯善工業園區新材料產業區(鄯善石材工業園區)熱電聯產規劃(2022—2030年)。目前,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編制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中的相關規定,現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全本擬報批公示,以聽取社會各界對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及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如需查閱紙質報告書或需對環保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可聯系新疆鼎耀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聯系人及電話:劉瑩18599188820。
鄯善工業園區(鄯善石材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12月15日